期刊文献+

钢材保障措施,谁来买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自2002年11月20日起,我国对普通中厚板等5类钢材进口实施为期2年半的最终保障措施(以下简称"终保"),分三个阶段实施:2002年11月20日至2003年5月23日为第一阶段;其后至2004年5月23日为第二阶段;再其后至2005年5月23日为第三阶段.
作者 黄国华
出处 《中国海关》 2003年第6期44-45,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