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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发展农产品流通与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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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这是农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出路。新《农业法》对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做了以下规定: 1.市场调节 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是“农民生产什么,企业加工什么,消费者就消费什么”,而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则是“消费者需要什么,企业就加工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所以,新《农业法》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同时,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并通过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完善仓储运输体系,做到保证供应,稳定市场。
作者 魏丰
出处 《安徽农业》 2003年第6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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