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农村税费改革理论假设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根源于乱收费,改革思路局限于调整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而没有触及国家分配政策和国家税收制度,因此,它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标之策。本文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指出,名义负担和实际负担共同构成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必须推行乡村行政事业机构改革,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统一税制改革,地方财政民主制改革。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6期83-85,共3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2001年度人文社科资助项目"农村税费改革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