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从媒介的“双重出售”谈起:一方面,媒介通过出售自己的传播资源获取受众资源;另一方面,又通过出售自己的受众资源获取广告资源。如果将时下流行的“注意力经济”引入传播领域,那就是:传播回收并出售给广告主的正是“受众的注意力”。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特说过: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你的注意力。 不难发现抢夺“受众的注意力”已成为当下传媒个体间竞争加剧的动力。媒介的竞争说到底是对注意力的竞争。而注意力能否成为恒久的资源,取决于信息源的影响力,也就是品牌竞争力。
出处
《新闻前哨》
2002年第6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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