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争点——特殊盗窃、诈骗、抢夺罪是否包括在刑法第269条的前提条件之中二、基于实质刑法立场的范围确定——肯定财产罪性质的特殊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可以成立转化型抢劫罪三、本文观点的拓展性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的恪守、多元犯罪概念的提倡、实际观念和(错误)情况的吻合一、问题的争点——特殊盗窃、诈骗、抢夺罪是否包括在刑法第269条的前提条件之中刑法第269条是有关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文,该条规定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对此前提条件。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08年第1期398-411,共14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