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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化情状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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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当化情状错误应当归属于事实错误的范畴。在阶层体系框架下,合理解决正当化情状错误及其相关问题离不开构成要件的故意规制机能与结果无价值的基本立场。我国刑法理论面对正当化情状错误的问题,无论在论理思路、解释结论还是相关问题的解决方面都不存在缺陷。
作者 张健一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2期105-145,共41页 Crimin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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