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我国刑法典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也是有组织犯罪谱系中的一个分支。有组织犯罪,不限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歧见。对于有组织犯罪谱系的梳理,有助于从细节层面对照我国刑法规定,从而更明了地洞见我国刑法规定的面孔。代表性国家和非典型性国家关于有组织犯罪的规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有些国家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完全实现无缝衔接;有些国家刑法规定具有兼容性,既能保证与公约的一致,也能兼顾国情;有些国家完全无视公约的存在,只考虑本国情况。就我国来说,应该保持刑法规定的兼容性,简化刑法规定,另外要保持立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向黑社会升级时的谨慎。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3期416-449,共34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