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防卫行为,是指警察依据法律规定,为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控制违法犯罪分子或者阻止违法犯罪分子脱逃而实施的具有强制力、暴力性的职务行为。警察防卫权是警察实施防卫行为的依据,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警察职权。警察防卫权与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权有一定的联系,但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应当将其定性为警察的职务行为,并在此前提下对其适用条件进行建构。警察防卫行为本身的属性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共同决定了法律应当对其适用条件进行严格限制。特别是警察使用武器这类致命防卫手段,应当在严格限制适用的前提下,兼顾灵活性和应急性。警察防卫权的适用应当遵循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的限制。适用条件又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种。
出处
《刑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4期208-231,共24页
Criminal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