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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购得房地产存在“瑕疵”引发罕见高额律师费纠纷——850万元律师费该不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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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提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850万元律师费纠纷案。原告律师所要求被告公司给付700余万元律师费,被告公司反诉要求追回已给付律师所的150万元律师费和利息。据了解,如此高额的律师费纠纷诉至法院,这在深圳乃至全国也不多见。因为涉案数额巨大,双方分歧尖锐,此案引起了业内人士和媒体的关注。 追讨700万酬金被拒 双方各执一词打官司 2000年底,广东嘉盛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明伦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伦公司)委托。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2003年第9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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