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涌现的各戏曲史著,尽管采用不同的治史模式宏观把握演进脉络、安排讲述内容,但在具体史述中,戏曲作家与戏曲作品始终是各模式史著公认的历史言说对象。戏曲文本作为最明显、最庞大和最可信的戏曲史遗留物,率先进入戏曲史家的视野。大家一致认为可以通过依次展示它们实现戏曲历史部分面貌的呈现。在确定戏曲作品这一历史对象的同时,文本背后站立的戏曲作家也一起进入到戏曲史著中。这些作家同样未曾在各模式史著中缺席。
出处
《戏曲研究》
CSSCI
2017年第4期200-213,共14页
Traditional Chinese Drama Research
基金
第6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十七年’时期戏曲史学研究”(项目编号:2017M62151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