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教师评价的功效始终无法得到充分正确的发挥。立足于对我国目前教师评价的活动性质、评价依据、评价功能、评价主体的反思 ,本文从理论、实践两个层面提出并论证了在教师评价中应加强服务意识 ,应以学生的发展需要为主要评价依据 ,应以交流促进为主要功能 ,应以形成性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 ,应使教师享有较大的评价组织权 ,有统一且要富于权变性。
出处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1-14,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