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保人梁某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车辆全部烧毁。经当地公安消防勘查结果是由于该车行李架上货物起火导致燃烧。围绕“自燃”还是“外燃”这一焦点 ,保险公司与法院的认识和理解产生分歧。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是“外燃” ,属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而事实火灾属“自燃” ,但由于保险公司解释工作不到位 ,法院又倾向于被保险人 ,再加上现时社会环境 ,保险公司只好委曲求全 ,同意有限赔偿。这一案件警示我们保险事业任重道远 ,要想真正按《保险法》办案 。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56-58,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