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阅卷难是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对国外解决律师阅卷问题的两种制度模式———职权制模式和对抗制模式的考察有助于深化对中国律师阅卷难问题的认识。初步的思路是 ,在现有的诉讼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基础之上 ,一方面 ,可以分别借鉴两种模式中的一些局部因素 ,再结合某些地方法院新近的改革试点 ,进行制度创新 ,以暂时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 ;另一方面 ,不断地改革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制度配置 ,积极营造社会的观念、文化和经济条件 ,以期最终引进和确立较为完整的证据展示制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年第3期72-78,共7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