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刑讯逼供利大弊小”、“刑讯逼供是成功经验,不能完全否定”等糊涂观念,论述了为什么必须遏制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之所以屡禁不止,概由于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犯罪:它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的犯罪;执法犯法的问题再由执法机关自己去查处,往往很难下得了手;刑讯逼供又是一种几乎无法证明的犯罪,具有自我保护和逃避惩罚的本能,这就使得对刑讯逼供的查禁非常困难。要遏制刑讯逼供,应对症下药,从观念转变、司法改革等根本方面入手采取措施。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24-29,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