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证券欺诈事件首次披露日为基准 ,研究了欺诈证券的市场风险及其度量。研究结果表明 :中国证券欺诈事件首次披露前后各一个月的平均异常收益率与零无显著差异 ,与国外欺诈案例通常得出的异常收益率显著为负值的结果不同 ;对估计期和事件期风险系数的比较结果表明两者无显著差异。本文提出 :为了加强对证券欺诈行为及其风险的监管 ,应建立以审计为核心的事前监管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以及公司破产机制。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2003年第3期138-144,共7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浙江省 2 0 0 2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证券欺诈研究>(XK0 2- 44号 )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