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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新界定收入、费用、利润要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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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 ,对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的概念、内容及相互关系的界定 ,一直处于含糊和矛盾状态。它不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界定不一致 ,而且中国自身制定的准则与制度对三要素的界定也不一致。它没有涵盖会计期间 ;收入和费用的概念过于狭窄 ;而利润作为一项会计要素也实无必要 ,且利润并非是收入与费用之差。因此 。
作者 许芳霞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3期56-58,共3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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