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物价管理工作在稳定农村市场物价,发展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以江西省宜春地区为例,全区共有200个乡、镇、场,先后建立了198个乡镇物价管理机构,共配备了772名专、兼职物价管理人员,平均每个乡、镇3.9人;建站以来共检查处理4337件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06.77万元,其中上缴财政61.89万元,退还用户43.37万元。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农村物价管理工作已愈来愈显得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很有改革的必要。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15-16,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