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放开的商品价格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根据一定时期的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定价的商品价格。在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运行和管理形式中,放开的商品价格也即市场调节价格,它与其它两种形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不同,放开的商品价格作为一种价格运行和管理形式,是商品经济活动发展的产物,它随着货币及货币交换的产生而产生,已经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则是从我国解放后确立的统一计划价格演变、发展而来的,是国家干预市场物价的手段。
出处
《价格月刊》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0-3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