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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私分公款算不算贪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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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几个“村官”将部分土地赔偿款私下分了,案发后,关于“村官”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给他们定贪污罪,成了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审理的关键。 大胆“村官”多次私分赔偿款 河南省武陟县三阳乡西大原村临近黄河大堤,河南黄河河务局为了放淤固堤,征用了西大原村部分土地,按照有关政策,西大原村可以获得河务局土地征用赔偿款和坟墓、杂果树、机井、挖地及电线杆搬迁费等各种赔偿费用。
作者 刘建章 常青
出处 《中国改革(农村版)》 2003年第6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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