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科普事业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发展新阶段。今天,我们纪念《科普法》颁行一周年,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真是感到豪情满怀,前程似锦。一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科普和科普立法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9月全国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第43条就明文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建国后,1954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总纲第20条又一次明文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应该说更早一些,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的艰苦战争环境中。
出处
《科协论坛》
2003年第7期9-13,共5页
Science & Technology Associ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