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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化政府在董事会中的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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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实现政企分离,我们曾进行过的产权关系调整,基本有三种模式取向:一是模拟产权外部化,即把传统体制下的分解到政府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所有者权力统一由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承接;二是部分产权内部化,即由生产资料所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组成企业董事会;三是自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实行"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但不论选择哪种模式,公司制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都是政府在新经济条件下赖以释放控制能量和干预作用的载体.
作者 章彪
出处 《浙江金融》 2003年第6期27-28,共2页 Zhe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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