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创建生态城市已成为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黑河,无一不在进行生态园林建设.我国三大城市群:北京、天津、大连为中心的环渤海城市群;上海、苏州、无锡、南京、杭州、宁波等城市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城市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更是抓住历史潮流,充分利用其城市化水平较高、经济发展较快、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素质较强等特点,不失时性机地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设想,并制定出创建生态城市的可行性方案.所谓生态城市,一般指在城市及其周围的地域空间内,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高度和谐,人工建筑、基础设施和自然最观的完美统一.城市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市民在系统内生产生活,并与物质、能量和信息等形成良性循环,各种废弃物被严格控制在环境允许的承载力之内,不对"生态平衡的人工环境"和市民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市民生活在一个舒适、消洁、宁静的持续发展的环境中,它表达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美好追求.由此可见,生态城市的立项和建设均有很高的标准,不是一种主观随意行为.
出处
《改革与战略》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34-36,共3页
Reformation & Strategy
基金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N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