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评价应有区别,以减少高校间相互攀比,鼓励其错位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对教学型高校应增加与教学相关的评估指标,才能更充分反应教学型高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状况。此外政府也应参与评估活动,使评估工作权威化、经常化、制度化,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
出处
《中国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23-25,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2001年度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教学型高校的定位以及与研究型高校的比较研究"的子课题"国家对教学型高校的办学基本要求与政策导向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