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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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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在审计实践中发现,一些企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没有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其表现有: 其一,没有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进行核对,造成账表不符、账实不符。《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66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审计中我们发现。
作者 张宏儒
出处 《中州审计》 2003年第7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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