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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秀”被“雪花秀”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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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标名称仅一字之差,韩国和上海的两家公司打起了官司。法院判定,被告主观具有攀附原告商标知名度的故意,客观易造成公众的混淆,构成侵害。'雪花秀'(Sulwhasoo),来自韩国的知名化妆品牌;'雪莲秀'(Sulansoo),上海一家公司推出的化妆品牌。'雪花秀'的商标专用权人认为,'雪莲秀'从品牌名称到外包装都与'雪花秀'构成近似,已经侵权,因而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两名被告构成侵权,判令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合理费用4.7万元。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作者 王治国 王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浦东开发》 2018年第10期56-56,共1页 Pudong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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