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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图书书名和责任者标目的选择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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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标目,是款目上决定款目在目录中排列位置的一项文献信息。为了高效率地完成目录的检索职能,理想的书名、责任者标目原则应当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性。(1)可检性。标目必须具有实际的检索意义,具有实际检索意义的书名、责任者标目。一定是使用目录的人已经记忆或记录的一个书名或责任者名称。不为人知的特征没有必要作标目;鲜为人知的特征,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作标目。但是,本馆藏书中任何一个版本书名页上记载的书名、责任者名称一定要作标目。知名度高的名称,即使没有在本馆藏书的书名页上出现过。
作者 刘书雅
出处 《江苏图书馆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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