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法为八法之一,首见于《内经》,弘扬于《伤寒杂病论》,系统于《医学心悟》,所以程国彭说:“而论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温、清、补八法尽之。”狭义的和法一般认为有和解少阳、调和脾胃、调和胃肠的区别,唯戴北山深得和法要领,指出和法有更为广泛的涵义,提出了“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的精辟见解。把《伤寒论》“和”的涵义进行高度概括,赋予了《伤寒论》“和”的最新意义。一、寒热并用之谓和寒热并用者,适用于又有寒象,又有热象,寒热错杂的病证。单用热药不能治其热,单用寒药不能治其寒,必须寒热杂投,方能中病。《伤寒论·太阳篇》说:“
出处
《江苏中医》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36-37,共2页
Jiangsu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