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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文艺创作主体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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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作为信息时代数字传媒技术的重要元素,推进了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创造了高效方便、功能多元的物质产品和文化信息,开拓出人类新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审美方式,促动了网络与文学、美术、音乐、影视、摄影等传统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碰撞、结合与共谋、重生与变异,催生了博客、微博、搜索艺术、网络游戏等与文艺相关的新生事物。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传统艺术的主客体角色被重构。它为艺术爱好者搭建了满足创作欲望乃至一夜成名的平台。
作者 任传霞
出处 《百家评论》 2015年第2期11-1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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