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京剧脸谱”作宣传引发的著作权纠纷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03年第5期27-30,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
1陈惠珍,倪红霞.由京剧脸谱案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再创作作品的界定[J].科技与法律,2004(4):102-103.
-
2决策者说[J].今日浙江,2009(11):4-4.
-
3樊静馨.网站擅用京剧脸谱提供服务 作者获赔[J].电子知识产权,2008(11):10-10.
-
4陈延武.京剧脸谱因你而动人[J].文明大观,2001(10):16-17.
-
5朝法.擅用(中国京剧脸谱)中的人物脸谱引起著作权纠纷[J].电子知识产权,2005(11):9-9.
-
6李红丹,李梦月.著作权法作品之“独创性”分析[J].商,2013(4):198-198.
-
7袁博.判断作品构成的辅助性思路[J].人民司法,2017,0(7):79-82.
-
8林秀芹,曾斯平.论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独创性的认定——以赵梦林京剧脸谱系列案为例[J].湖南社会科学,2013(6):60-63. 被引量:12
-
9高翡.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合法来源认定——汪某京剧脸谱作品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评析[J].科技与法律,2013(2):63-66. 被引量:3
-
10姚大伟(摄影).胡主席亲切看望中外小朋友[J].解放军画报,20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