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年~2020年)》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经从初级阶段转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贫困地区应在坚持因地制宜、源头推进、多方参与、公平发展和创新融合等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低碳发展,强化产业技术,通过制度和政策创新,引导活跃的民间资金规范化运作,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于地方金融,让真实资金需求的个人和微小企业能够以合理的价格,方便、及时、有尊严地获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提升贫困地区的自我"造血"能力。
出处
《品牌》
2015年第10期19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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