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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时期地方法的渊源 被引量:3

Sources of Current By - law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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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除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之外,中国现时期地方法的渊源是指中国大陆的地方性立法;根据立法法确定的法的渊源体系,地方法的渊源包括一般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制定的法规以及省级政府、省会市和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作者 周旺生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8,共8页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立法法》第64条;第8条.,..
  • 2《立法法》第65条;第68、69、70条.
  • 3《立法法》第90、91、92条.
  • 4《立法法》第68、69、70条;第78条;第66条;第81条;第88条;第89条;第81条.
  • 5《立法法》第10、11、65、81、86、88、89条.

同被引文献34

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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