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10月1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刑法典“是在总结1979年刑法典施行17年多的经验基础上修订的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它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大大推动了我国刑事法治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从而在新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对这部刑法典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未能实现真正的罪名法定化,并因此引发——系列问题,便是缺憾之一。本文拟从刑事罪名领域的现状、问题探寻、原因分析和解决办法四个方面,对此进行讨沦,以期能为我国刑事法治状况更趋完善。
出处
《当代法学》
2003年第6期129-134,共6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