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文化之都"工程的目的是以文化带动城市发展,保持欧洲文化多元化与丰富性。"欧洲文化之都"采取预选方式。当选城市接受欧盟官方的长期监督与指导,不仅有机会大规模、集中地展示本地文化,而且能够借此机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欧洲文化之都"较为完善的运作机制,可为"东亚文化之都"及其他类似的文化工程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出处
《上海文化》
2014年第1X期10-19,共10页
Shanghai Cultur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公共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研究”(12&ZD032)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