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起唐朝,五代的'两税之法'发生若干重要变化。对此,学界已有较详细的研究,但仍有尚未论及或可补论者。本文拟论述的是,唐朝颁布'除两税外辄率一钱,以枉法论'的禁令,严格限制法外加征。五代时期,官方则正式将两税的征收区分为'正税钱物'与'沿征钱物',后者包括二类合法的直接或间接以田亩计征的附加税。这是唐朝至五代'两税之法'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
出处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CSSCI
2009年第1期105-116,共12页
Journal of the 3-9th Century Chinese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