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18”大案可以看出新时期针对金融部门严重暴力犯罪具有家庭式犯罪、有较深犯罪史、精心选择藏身地点、智能化作案、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胆大妄为、手段残忍等特点。“1·18”大案的成功侦破 ,展示了公安机关坚定的信念、卓越的智慧、攻坚克难的强大战斗力。同时 ,在关于城市防控体系、流动人口管理、重点部位自我防范、监管与追逃、枪支弹药、爆炸品及危险品的管理等方面也引发了人们的反思。“1·18”大案的成功侦破给新形势下改善公安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出处
《辽宁警专学报》
2003年第4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Poli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