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今年将推向全国。这标志着已经探索多年的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利益大调整的重大决策,目的在于通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真正实现“耕者有其利”。因其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被称为1949年以来继土地革命、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的“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出处
《决策与信息》
2003年第7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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