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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负伤后犯罪工伤待遇可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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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张某系国有企业新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公司)的职工。1 997年2月,张某在公司承建某大楼工程的作业中从2楼坠下,致一腿折断、髋功能丧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为工伤。治疗出院后,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5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妻无固定工作,没有正常稳定的收入,有两个孩子上学,完全靠张某抚养。事故发生以后,新中公司积极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疗期间的相关待遇。评残以后。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67-6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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