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实现住房融资机制改革,促进房改和经济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必须打破传统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单一无偿融资机制,实行以银行为主导的国家、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有偿融资机制。这是因为: 1.在解决住房资金问题上,不能再单纯依靠国家投入,必须靠多方融资,其中银行是融资的主体部门。不仅银行本身是房改资金的给者(约为20~30%),而且它还是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中介者,通过银行建立各项专项房改基金,可为住房改革提供一部分资金。可以说,在我国的房改中,作为资金供给源,将来建房和购房资金更会更多地依赖银行进行融通、贷款和办理结算来实现。 2.从资金需求上看,住宅商品的需求者,因住宅商品的固有特点,既是住房商品的实物需求者,又是住宅商品的货币资金需求者。在住房资金融通机制转换以后,大量的资金需求要靠他们向社会融通来满足,而银行就成为最理想、最适宜的融资机构。银行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开发中。
出处
《金融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2期54-55,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