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山东省铺开。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他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推动了全省减免老年人税费优待政策的实行,大大减轻了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经济负担。据统计,去年全省有453万(占老年人口的47.74%)老年人免除了新增农业税及附加,金额达3.18亿元,平均每人70多元;有547.9万(占老年人口的49.28%)老年人免缴乡村公益事业金,金额达1.16亿元;有748.8万(占老年人口的67.34%)老年人免除了出资出劳义务,金额达2.43亿元。全省共计减免老年人经济负担6.77亿元。这一做法,使广大农村老年人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全社会的温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