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所有制理论中,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从逻辑上讲,由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协调指挥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满足社会的需要,这样,各个企业之间是没有什么根本的利害冲突,也谈不上什么矛盾、摩擦、危机,应该是最有效益的。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表明,现在,还远没有达到产品生产阶段,各个企业之间还只能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发展商品生产就要求企业有最优形式,保证其产品的竞争力,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效率低已成了改革中的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上弄清企业组织形式的优劣是很重要的。
出处
《经济师》
1992年第11期38-40,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