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目前我国农村的股份合作企业主要有农民个人联办,集体与个体联办,农村集体与国营企事业单位联办,国营、集体和个体等多元化联办等四种类型,具有经济市场化、经营灵活化、管理民主化、决策科学化、风险分散化等主要特征。但是,仍以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为特征的现行农村金融体制,无论是从信贷管理、利率管理还是服务范围与内容上来看,都存在着与股份合作企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之处。为此,农村金融部门必须更新思想观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认识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必须理顺关系,尽快实现由行政手段直接调控向经济手段间接调控的转化;必须改革信贷管理办法,将信贷管理注入市场机制;必须拓展业务领域,健全城乡、国际金融服务功能。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66-70,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