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 ,在历史上曾经具有积极和进步意义 ,在人类进入全新的社会之后 ,这种积极和进步意义则显得苍白无力 ,因此遭受到批评和否定。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 ,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法治的原则 ,却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同起来。因为这种原则不适合于现代法治建设 ,更不适合于法律实践 ,因此给中国现代化带来很深的影响 ,并由此产生许多困惑。本文试图探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出现的历史原因的同时 。
出处
《学术界》
2003年第3期24-40,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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