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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授权民营模式浅探——兼论创新力与控制力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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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举世公认,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兼具聪明才智、勤劳苦干与企业家精神的“经济民族”。然而,环视当今世界,美、日、欧列强经济上称雄天下,国民所得与其国民人口,国土面积比例极不相称,即便与我国同文同种的亚洲“四小龙”,也在短短数十年间神速崛起,经济发展一日千里,令人不敢小视。每念及此,笔者总是掩卷遐思.久久不能释怀,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么强烈的反差?美国著名经济史学家诺思通过对西方经济发展的详细考察,得出一个不同凡响的结论:人们通常所认为的作为经济增长推动因素的产业革命和技术进步,实际上只是增长本身,而真正的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是经济制度,也即产权制度.诺思证明,在《专利法》出现以前的几百年时间里,西方国家科技发展也是缓慢的,因为发明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许多发明者毕其一生的精力完成的一项成果,在很短的时间里被其它人所模仿,变成人人都可享用的社会效益,发明者是很难有积极性来继续从事科学发明的。但是《专利法》的问世使事情的面貌焕然一新。由于有了法律的保护,于是在17-18世纪科技发明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从而导致了众所周知的产亚革命,进而导致了西方,国家持续了近百年的经济增长。原来导致这一切差异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经济体制或者说产权制度的差异。
作者 曾令逸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3年第3期3-10,19,共9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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