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税既不属于纯粹税收问题,也不单属于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就现实而言,税收行为主体的"法治"理念尚未形成,究其原则笔者认为主要有二: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二是"官本位"的桎梏。因此,要增加依法治税的观念,任何人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长期以来,在税收实际工作中,税收收入计划、税收任务作为重要的"指挥棒",成为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工作的首要甚至是惟一的标准。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03年第3期57-58,共2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