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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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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姐"作为一种称呼,在我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旧时它曾作为对未婚女子的称呼。《说文解字》中说:"蜀人谓母曰姐。"故称未嫁者加"小"字。宋代,小姐被用来称乐户和妓女等地位低微的女性。例如洪迈的《夷坚志·傅九林小姐》中所记叙的林小姐便是一位乐妓。至清代仍有此称呼,只是不再广泛。赵翼在《陔馀丛考·小姐》中写道:"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
作者 李通海
出处 《语文月刊》 2003年第4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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