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一些省(市)级审计机关出于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成果的目的,在'上审下'中对一些项目实行交叉审计。其具体做法为:由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作出统一安排,下级各审计机关再选派人员组成审计组,以市(县)为单位、相互交叉,进行异地审计。审计现场结束后,上级审计机关依据各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小组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做出审计决定。这种审计方式可以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对审计工作的干涉,减小外部压力。同时,审计机关也不会因为部门关系和自身利益而在审计工作中有所顾虑,敢于依法审计、真实上报、依法处理,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增强审计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