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纷传多日的对超豪华车额外加征消费税一事终于尘埃落定。11月30日晚,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通知,从12月1日起,将对零售价格超过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此举意味着,此前售价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售价将上涨10%左右。通知指出,对于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出处
《汽车观察》
2016年第12期12-12,共1页
Automotive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