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加增10%消费税:越来越豪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纷传多日的对超豪华车额外加征消费税一事终于尘埃落定。11月30日晚,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通知,从12月1日起,将对零售价格超过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此举意味着,此前售价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售价将上涨10%左右。通知指出,对于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出处 《汽车观察》 2016年第12期12-12,共1页 Automotive Observ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