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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利改税后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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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面实施利改税,扩大企业自主权后,汽车配件销售企业应研究解决以下问题:1.过去的扩权措施都是在级差收入、价格与价值背离,技术装备相差悬殊等问题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具备解决两个吃“大锅饭”的条件。所以在实行全面利改税时,在全国汽车配件销售行业,除了采用调节级差收入和价格缓解等因素的税目、税种或税率外,要有一个基本统一的税种及税率,使各地公司之间有一个相对合理的起跑线,以反映经营中的效益和努力程度,从而调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作者 张培光
出处 《汽车与配件》 1984年第6期11-11,共1页 Automobile &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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