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于1985年6月1日开始实施机动车夜间使用前照灯近光会车交通法规。上海市公安局规定所有公路机动车辆的前照灯一律换装具有当今国际水平的防眩目前照灯,但防眩目前照灯在机动车上安装时应具有一定的安装角度,否则,质量再优越的防眩目前照灯,若安装位置不准确,在夜间近光交会时,仍将使来车驾驶员产生眩目,造成严重事故。或者由于前照灯照距很近,达不到交通法规中规定的照距而使驾驶员夜间行车中看不清前方道路,同样也会使运输效率降低,并易于产生事故。
出处
《汽车与配件》
1985年第3期53-53,共1页
Automobile & P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