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改变我国汽车缺重少轻的局面,不断满足重型汽车、特种汽车、汽车起重机和工程机械等对大功率变速器的需求,国家计委批准引进美国伊顿公司富勒变速器。1984年12月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伊顿公司签订了引进美国伊顿公司富勒系列变速器制造专有技术转让合同,其中规定陕西汽车齿轮厂为合同生产工厂。1985年2月经双方政府批准合同生效,有效期7年。富勒系列变速器具有八十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其应用力学原理,打破了传统变速器的设计构思,采用双付轴结构,具有轴向尺寸短、重量轻、承载能力大、寿命长。
出处
《汽车与配件》
1988年第4期47-47,共1页
Automobile & Parts